关于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2025秋) 教材征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4-16 22:02:28 来源: 浏览次数:0
关于 2025-2026 学年第一学期(2025秋)教材征订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附属学校、宇瞳产业学院:
现将2025-2026学年第一学期教材征订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材选用要求
1.公共必修课教材按规定选用国家统编教材。专业课、公共选修课 优先选用国家和省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和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选用的自编教材第一主编须为副高及以上职称。
2.各开课单位须结合专业调整和人才培养方案修订及时更新选用教材,所选教材原则上应为近五年出版教材。
3.原则上同一专业同一课程选用同一种教材,教材选用一经审定,不得随意更换。
4.若选用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选用单位按照《上饶职业技术学院境外原版教材选用管理办法》执行。
5.非开课单位原则上不得征订教材,如有特殊情况需征订,需提交申请,经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同意方可征订,并由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进行教材审核。
二、教材选用程序
(一)开课单位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课程大纲(标准)组织课程主讲教师选择备选教材,各课程备选教材经开课部门集体研讨后方可初步确定。
(二)所有教材的选用,须由主讲教师填写教材选用审核表,经教研组 长初审后提交二级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集中审核论证(审核通过 须取得 2/3 以上多数成员同意),对不符合选用原则的教材提出变更建 议,由所在教研组重新选定教材。所有经二级学院或开课单位审核论证的教材需提交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核准通过。
(三)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对开课部门提交的审核论证有异议的教材、认为有必要进行复核的教材或抽取一定比例数量的教材进行集 中论证复审,对审核不通过的教材给出选用建议,开课部门重新选定教材后再提交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通过。
(四)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应将审核结果在学校范围内公示3 个工作日接受师生监督,对师生实名反映教材的问题必须进行审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纪检人员协同参与调查处理。
(五)公示结束后,审核通过后的教材信息输入学校教务系统,进入教材信息库,一个学制周期内再次选用无需重复论证。
(六)通过审核论证的选用教材发教务处备案,教材选用结束后由教务 处汇总分学院学期教材选用汇总表,选定教材经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核签字后,进入征订环节。
(七)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教材停止使用,学校将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责令停止其违规行为,相关经济损失由责任人承担;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教材内容政治方向、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2.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3.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4.盗版盗印教材;
5.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6.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7.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8.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职业院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9.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校企合作中企业使用教材需经二级学院审核论证后,报校级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教材发放与结算
1.各教师用书和学生用书均由二级学院统一发放。学生领取教材时,应当核对数量、书名、价格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在《教材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因少数学生学籍异动,多领的教材应及时退还,否则由学生所在班级承担费用。
2.全校教材费用每学期报财务处统一结算。教师用书由所在教学单位承担费用。
3.任何单位、个人未经学校批准不得私自征订教材,严禁征订非出版社正规渠道出版的教材(如包销图书、二渠道图书)。
联系人:于小莎 15807938558(3703)
附件1:教材选用申请表
附件2:教材选用审核表
附件3: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征订表
附件4:上饶职业技术学院教材选用汇总表
教务处
2025年4月16日